甘肃:重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发布日期:2018-03-05 来源:

“对‘四风’问题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两节期间,甘肃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风清气正。

甘肃省以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紧盯具体问题,以量变求质变,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2017年,全省共查处“四风”问题727起,处理党员干部127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07人。

开展专项整治

让“庸官”“懒官”无立锥之地

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一项目工期严重滞后问题。嘉峪关市卫计委党委被责令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市一院党委在全市范围内被通报批评。

庆阳市农牧局水产站站长赵小合、副站长邵拓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赵小合、邵拓被市农牧局系统内通报批评。

2017年11月20日,甘肃省纪委通报一批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典型案例。这是甘肃省开展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的缩影。

2017年7月中旬,甘肃省纪委部署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集中整治部分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3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场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专项行动在全省展开。

平凉市共查找出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1064个,制定整改措施1878条;嘉峪关市查处了市发改委、城投公司、文旅集团、市医院等单位存在的重点项目不落地、重大项目建设迟缓、专项资金长期闲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党员干部被严肃问责……

针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去年全省对833个单位给予责令检查和通报批评。

甘肃省委书记林铎表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持挥重拳不姑息、摘帽子不犹豫,该免职的就地免职,让那些不思进取的“庸官”、推诿扯皮的“躲官”、办事拖沓的“懒官”无立锥之地。

丰富监督检查手段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我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作深刻检讨,诚恳接受组织对我的批评教育和处理。”高励州至今仍然懊悔不已。

此前,因巧立名目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津贴补贴38万多元,兰州市社会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胡海波、党支部书记高励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为遏制“节日腐败”,该省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不断丰富监督检查手段,重点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兰州市采取集中督查、监督检查、交叉互查、重点抽查等方式,从市、区(县)两个层面开展督查;武威市组织检查组开展“点穴式”督查,重点检查以会议名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费用转嫁至下属单位等问题;陇南市成立10个察访组,深入县区和市直各单位,重点监督检查节日期间作风纪律规定执行情况……

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迅速行动起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甘肃省纪委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8个检查组,采取省、市、县三级纪委联动方式,深入省直有关部门、14个市州、兰州新区和部分县区进行察访。共发现线索1355条,督办重点问题线索308件,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公开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

与此同时,甘肃立足抓早抓小、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会重申纪律要求,部署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过发短信、打招呼、提要求等方式,提醒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守住纪律底线、远离法律红线。

“对‘四风’问题要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甘肃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坚持“一案双查”

严肃执纪问责

“违反规定宴请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主要原因是自我约束不严格,思想认识不到位……”去年2月,因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玉门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站站长蒋玉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并责令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张掖市中医院党委书记、院长陈强配备使用超标办公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兰州新区舟曲中学高一年级组副主任于维才带领任课教师借外地学习之机,违规报销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打板子、摘帽子、丢面子……去年以来,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板起脸来纠“四风”,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很有震慑效应,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甘肃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秋林说。

据了解,2017年省纪委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2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747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甘肃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践证明,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情况,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白银市48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陇南市纪委对处置问题线索不到位的不放过,对问责不力的问题不放过。(本报记者 王彬 通讯员 李艳丽)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3月4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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